杭州市规划局关于重新公布行政执法责任制文本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的法律变化情况,我局对规划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行政执法依据、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等进行了重新整理,现公布于杭州市规划局网站,供参考。
如对我局公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主体依据和职权文本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与我局政策法规处联系。
二○○八年五月
附件:杭州市规划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文本